安徽移动2023-2026年度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 2023-05-22
项目名称: 安徽移动2023-2026年度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来源: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中标公司: 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港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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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移动2023-2026年度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于2023-05-10 09:00唱价,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1、中选候选人情况:
采购包 中选候选人 候选人排序 中选份额
包1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100%
包1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包1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3
包2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包2 湖南鸿运物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100%
包2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包2 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4
包3 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 100%
包3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包3 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3
包4 湖南鸿运物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100%
包4 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
包4 合肥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
包5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100%
包5 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
包5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3
包6 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 100%
包6 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
包6 山东明德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
包7 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 100%
包7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包7 山东明德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
包8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100%
包8 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
包8 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3
包9 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
包9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包9 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 100%
包9 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包9 山东明德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
包10 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 100%
包10 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
包10 浙江港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
包11 浙江港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 100%
包11 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
包11 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
包12 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 100%
包12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包12 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
包13 安徽新亚物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 100%
包13 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
包13 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
包14 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
包14 湖南鸿运物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100%
包14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包14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包15 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 100%
包15 安徽新亚物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包15 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
包16 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 100%
包16 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
包16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
包17 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100%
包17 安徽安晟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2
包18 安徽新亚物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 100%
包18 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包18 山东明德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
包20 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
包20 安徽新亚物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包20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 100%
包20 山东明德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
包20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包21 安徽新亚物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 100%
包21 安徽新宇新物业有限公司 2
包21 安徽华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
2、本项目否决情况:
包1:
(1)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不满足要求,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6.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包2:
(1)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不满足要求,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6.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联合体协议书缺少盖章,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联合体”的要求。
包3:
(1)安徽安晟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有效的消防监控员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2)安徽新长江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有效的消防监控员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3)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不满足要求,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6.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联合体协议书缺少盖章,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联合体”的要求。
包5:
(1)安徽安晟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有效的消防监控员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2)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有效的消防监控员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3)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不满足要求,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6.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包6:
(1)龙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有效消防监控员的证件数量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包8:
(1)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联合体餐饮方业态范围为食品销售经营者,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联合体”的要求。
(2)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有效消防监控员的证件数量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包9:
(1)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联合体餐饮方业态范围为食品销售经营者,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联合体”的要求。
(2)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有效消防监控员的证件数量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包10:
(1)安徽安晟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有效消防监控员的证件数量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2)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联合体餐饮方业态范围为食品销售经营者,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联合体”的要求。
包11:
(1)安徽新长江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有效消防监控员的证件数量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2)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有效消防监控员的证件数量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3)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有效消防监控员的证件数量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4)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有效消防监控员的证件数量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由于联合体餐饮方业态范围为食品销售经营者,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联合体”的要求。
(5)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有效消防监控员的证件数量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由于联合体餐饮方业态范围为食品销售经营者,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联合体”的要求。
(6)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有效消防监控员的证件数量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包12:
(1)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不满足要求,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6.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包13:
(1)杭州泛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于联合体协议未盖章,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联合体”的要求。
(2)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联合体餐饮方业态范围为食品销售经营者,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联合体”的要求。
(3)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有效消防监控员的证件数量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由于联合体餐饮方业态范围为食品销售经营者,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联合体”的要求。
包14:
(1)杭州泛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于联合体协议未盖章,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联合体”的要求。
(2)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联合体餐饮方业态范围为食品销售经营者,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联合体”的要求。
(3)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联合体餐饮方业态范围为食品销售经营者,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联合体”的要求。
包15:
(1)安徽安晟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有效的消防监控员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2)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有效的消防监控员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联合体和“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同均为“安徽天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3、不符合通用否决条款”的要求。
(3)杭州泛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于有效的消防监控员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联合体协议书缺少盖章,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联合体”的要求。
(4)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于联合体和“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相同均为“安徽天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3、不符合通用否决条款”的要求。
(5)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不满足要求,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6.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6)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不满足要求,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6.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7)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有效的消防监控员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包16:
(1)安徽安晟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有效的消防监控员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2)杭州泛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于有效的消防监控员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联合体协议书缺少盖章,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联合体”的要求。
(3)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不满足要求,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6.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包17:
(1)杭州泛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于联合体协议书缺少盖章,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联合体”的要求。
包18:
(1)安徽安晟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有效的消防监控员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2)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不满足要求,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6.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包20:
(1)安徽信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于有效的消防监控员少于需求人数,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2)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不满足要求,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6.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05-25。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叶茂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3865926533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3865926533@139.com
2、异议受理渠道
异议渠道: 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