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某集团信创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
- 2024-10-18
项目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某集团信创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XJYD202405005131.3
招标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来源: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采购标的物: 办公信息化系统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某集团信创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某集团信创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申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 并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进行公开比选, 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某集团信创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1.2项目编号:XJYD202405005131.3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1.4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1.6采购内容:我公司为某集团提供全业务信息化解决方案及优质的服务, 为满足其自主可控的安全要求, 提升办公效率, 公司启动办公系统信创改造计划, 故采购信创协同办公系统一套。 具体采购功能及要求详见附件。 1.7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1.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中选1家, 份额100%。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标包1办公信息化系统项1二、资格要求2.1供应商资格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人资质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 参与后续评审工作,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 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3)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4)税务局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 (3)应答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包括:软件平台类等相关业绩), 单项合同金额或单个框架下的累计金额应不少于50万元(含税), 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间;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 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③业绩金额, 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 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 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 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订单或结算证明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 框架如无订单或结算单, 但有效发票中的产品明细与其对应的有效合同中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 以发票金额计入业绩。 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 2.评审描述及提供资料要求1)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 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 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2)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 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 否则该发票无效, 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3)评审过程中, 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 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 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①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 ②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 否则不计入业绩; ③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1年7月1日和公告发布之日之间, 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4)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 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 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 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 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5)须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经营状况承诺书》的相关要求。 注:以上为必须具备条件, 任何一项不满足, 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应答有效期内, 且经年检合格。 2.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 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21时00分至2024年10月21日21时01分(北京时间, 下同),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 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 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 售后不退。 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 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 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 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 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 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 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 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4.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 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0时00分。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 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4.4.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 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 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 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 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六、电子采购应答规则6.1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6.2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 则推迟唱价, 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 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 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 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 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 不存在泄密风险。 6.4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 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 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 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6.6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及地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联系人:唐亚梅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编:83000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疆申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荣盛三街88号广东大厦14层)项目负责人:郭荣、潘磊、杨晓栋、崔玉新、古艳萍项目联系人:郭荣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8019、查看完整信息 邮编:830000传真: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件:365313227@qq.com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 不接受业务咨询)九、免责声明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除上述外, 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 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 均为无效。 十、附加项10.1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将由评审委员会负责, 各单位应仔细阅读资格条件并对自己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10.2应答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唯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10.3请注意本项目需使用投标辅助工具制作, 在制作中遇到问题可咨询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 电话:400-139-0123。 10.4自2023年3月1日起, 启用通过移动保证金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 各应答人获取比选文件后, 在ES系统“供应商管理-投标管理-投标保证金缴纳”菜单页面中选择当前项目进行缴纳申请, 系统自动跳转到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 支付中遇到问题咨询:400-139-0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申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