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移动2023-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省公司本部,宣城,蚌埠)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 2023-11-10
项目名称: 安徽移动2023-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省公司本部,宣城,蚌埠)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来源: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中标公司: 安徽智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物业管理服务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安徽移动2023-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省公司本部、宣城、蚌埠)采购项目于2022-11-28 09:00唱价,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委员会推荐本项目中选候选人依次排序为:
包1: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餐饮联合体成员:蜀王优芙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餐饮联合体成员:安徽智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餐饮联合体成员:合肥黄山大厦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包2: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包3: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包4: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新亚物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包5: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徽新亚物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选候选人对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否决应答情况:
包1中有2名参选人初评不合格,否决其应答,其中:
(1)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于餐饮联合体成员(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新亚物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餐饮联合体成员(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为同一家公司,根据相关法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3、不符合通用否决条款”的要求。
(2)安徽新亚物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由于餐饮联合体成员(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餐饮联合体成员(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为同一家公司,根据相关法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3、不符合通用否决条款”的要求。
包2中有2名参选人初评不合格,否决其应答,其中:
(1)安徽安晟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未在系统上设置的规定时间内回复澄清,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1、规范澄清”的要求。
(2)融信世欧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提供的消防监控员有效证件数量少于比选文件要求数量,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包3中有5名参选人初评不合格,否决其应答,其中:
(1)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承诺中选后人员配置岗位和数量与比选文件文件不符,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2)安徽安晟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提供的消防监控员有效证件数量少于比选文件要求数量,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3)安徽皖投产城服务运营有限公司由于提供的消防监控员有效证件数量少于比选文件要求数量,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4)海南高经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提供的消防监控员有效证件数量少于比选文件要求数量,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5)融信世欧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提供的消防监控员有效证件数量少于比选文件要求数量,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包4中有3名参选人初评不合格,否决其应答,其中:
(1)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承诺中选后人员配置岗位和数量与比选文件文件不符,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2)安徽凯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于被列入安徽移动负面行为,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9、不属于禁止合作的负面行为供应商”的要求;由于无有效案例(未提供与案例对应发票),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4.2019年1月1日至今,采购包1至少有2例服务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国内同类项目案例;其他采购包至少有1例服务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国内同类项目案例。(同类项目是指:办公楼宇的物业服务)。”的要求。
(3)融信世欧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提供的消防监控员有效证件数量少于比选文件要求数量,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包5中有有6名参选人初评不合格,否决其应答,其中:
(1)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承诺中选后人员配置岗位和数量与比选文件文件不符,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2)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承诺中选后人员配置岗位和数量与比选文件文件不符,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3)安徽安晟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提供的消防监控员有效证件数量少于比选文件要求数量,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4)安徽凯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于被列入安徽移动负面行为,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9、不属于禁止合作的负面行为供应商”的要求;由于无有效案例(未提供与案例对应发票),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4.2019年1月1日至今,采购包1至少有2例服务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国内同类项目案例;其他采购包至少有1例服务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国内同类项目案例。(同类项目是指:办公楼宇的物业服务)。”的要求。
(5)海南高经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提供的消防监控员有效证件数量少于比选文件要求数量,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6)融信世欧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提供的消防监控员有效证件数量少于比选文件要求数量,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2-12-16。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陈侠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查看完整信息@139.com
2、异议受理渠道
异议渠道: 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13日